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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5-08-03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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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今年8月起,由原人均290元/月,调整为人均300元/月,所需资金按原渠道由市、区县财政分担。
特此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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