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财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4 | 发文文号 | 渝财法〔2011〕45号 |
法规类型 | 101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11-12-19 |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府法制发﹝2011﹞22号)的要求,按照《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等规定,我局对现行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废止和宣布失效96件财政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见附件。
点击下载原文件及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财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011年)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