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发[2008]184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8-12-15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