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豫国税函[2005]555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河南 | 发布日期 | 2006-01-09 |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第108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