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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22号
法规类型
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1-04-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
null
发布日期:20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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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11年3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20号),其中规定离岛旅客购买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免税品,海关以依法确定的完税价格计征税款。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的相关规定,对离岛旅客购买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海关以离岛免税商店商品零售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计征税款。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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