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桂财税[2009]3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广西 | 发布日期 | 2009-01-06 |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