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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关于表彰在第29届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发〔2008〕83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8-08-30

省政府关于表彰在第29届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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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8-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在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上,江苏体育健儿奋力拼搏、勇攀高峰,共有10人次获8枚金牌,6人次获3枚银牌,4人次获3枚铜牌,16人次获48名,金牌数位居全国第一,取得了参赛人数、参赛项目、参赛成绩和对国家贡献全面超历史的优异成绩,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历史性突破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先进,不断提高我省竞技体育水平,积极备战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省政府决定,对在第29届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有关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一、授予获得金牌超历史的南京体育学院、省方山体育训练基地、苏州市体育专业运动队管理中心“江苏省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获得金牌运动员所属的省女子举重队、省体操队、省跳水队、省击剑队、省射击队、省蹦床队、省跆拳道队“江苏省先进集体”称号。

二、授予获得金牌的运动员陈艳青、黄旭、陈若琳、仲满、邱健、陆春龙、吴静钰,教练员曹新明、王国庆、高峰、张双喜、马军、胡星刚、王志杰“江苏省劳动模范”称号;授予管理人员陈桂红“江苏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三、给获得银牌、铜牌的运动员陈玲、黄海洋、包盈盈、蔡赟、唐春玲、黄俊霞、陈金、周春秀、张希,教练员李顺柱、巴永善、贾桂华、孙志安、梁松利、付渔庭,主带其他省市运动员获得金牌的教练员王国新、唐学华,管理及科研人员殷宝林、华洪兴、杨国庆、张雄、杨伊明、鲍东东、邓伟先、张祖强、徐雪萍、张本固、刘彤、盛蕾、秦学林、路鹏、邵慧秋各记一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夺取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胜利,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

 

二○○八年八月三十日

我看现在:苏政发〔2008〕8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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