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技术监督干部培训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函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浙地税[2000]72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00-09-28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要求我局培训收费列入免税项目的函》(浙质财发[2000]29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局收取的技术监督干部培训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经省财政厅批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对该收费项目不征收营业税。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