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古巴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渝国税发[2003]201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03-10-28 |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古巴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国税发[2003]115号)转发给你们,《通知》中提到的协定文本已于2001年以渝国税函[2001]217号文件转发,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