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大财法[2009]981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6 | |
有效与否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09-12-21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