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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在年度决算报中增加资本属性统计指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保监统信[2008]1570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8-12-01

关于在年度决算报中增加资本属性统计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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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2-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全面掌握保险业资本属性情况,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要求,我会决定在年度决算报中增加资本属性统计指标。
 
  请各保险公司(含集团、控股公司,下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全科目、大集中”的方式,自2008年年度决算报起,通过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向我会报送新增指标统计信息。统计指标的口径、具体属性、报送频度和报送层级详见附件。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充分重视新增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修改本公司与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对接系统。同时,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及时报送统计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未经批准,不得迟报统计信息。
 
  联系人:詹景瑞
 
  电话:
 
  传真:
 
  邮箱:
 
  附件:1、新增资本属性统计指标;2、新增资本属性统计指标校验关系;3、新增资本属性统计指标口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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