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13〕50号 |
法规类型 | 行政法规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3-05-29 |
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江苏省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请示》(苏发改农经发〔2013〕42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省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请你委进行修改完善后,印发有关地区和部门组织实施。
二、江苏境内黄河故道全长
三、紧密结合黄河故道地区实际,针对治水滞后、土壤贫瘠、产业薄弱的实际,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目标,大规模推进治水改土,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基础上,着力发展优质瓜果蔬菜、规模畜牧、特色水产、花卉苗木等高效农业以及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生态旅游业,打造“千里黄河故道现代农业特色走廊”。
四、围绕黄河故道地区开发目标,实行统筹规划,积极整合资源,协调推进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以及生态保护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年年都有新进展,推动各项开发任务落到实处。
五、推进黄河故道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经济发展,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必须统筹协调推进、上下联动实施。要健全领导机制,确保责任、措施、投入到位。充分发挥沿线地区政府主体作用,广泛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上下协调推进合力。各级财政要增加对黄河故道地区开发的投入,省财政重点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加强与河南、山东、安徽三省联系沟通,共同争取将黄河故道地区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项目区。
六、《规划》是黄河故道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你委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履行规划指导、工作协调、项目建设、督促检查等职能。指导督促沿线地区抓紧编制实施规划,做好与当地城乡建设、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实施,提升该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推动该地区早日振兴。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