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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09年全国民政财务统计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民办函〔2009〕58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9-03-05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09年全国民政财务统计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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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3-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2009年全国民政财务统计工作会议定于2009325-27日在湖南省韶山市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汇总、审核2008年度民政事业统计年报、民政事业费决算报表和基建决算报表;总结2008年度民政规划财务工作,表彰2008年民政财务统计工作先进单位,部署2009年民政规划财务工作;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规划财务部门汇报交流统计、财务、基建等管理工作经验。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财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计财负责人和负责报表统计、财务人员各1名;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计财处1人。

三、报到时间、地点

请与会人员于2009324在湖南省韶山市华龙亿豪大酒店报到。(地址:韶山市南环路青狮塘电话:0732-5651111 )。各单位将与会人员姓名、性别、民族、职务及抵达车次(航班号)、时间于2009313日前报湖南省民政厅计财处。

湖南省民政厅联系人:易俗

联系电话:0731-450226113786102305

  真: 0731-4502260

四、其他事项

(一)报表、台账报送要求。

1. 纸质报表要求提交省、地两级汇总表和报表说明。为方便审核,请按照统计报表及说明、财务决算报表及说明、基建决算报表及说明分3册装订。报表说明主要陈述数据不能通过审核和特殊原因引起的数据异常等。

2.电子版要求:2008年报包含全部统计年报数据,即包含省、市(地)、县(区)、乡(镇、街道)各级统计数据。并携带2007年年报、20084季度季报、20090月份(年报月)台账及2008年第四季度台账。

(二)请携带笔记本电脑和U盘,有条件的地方在笔记本中安装无线上网卡。并通知本省各地(市)统计人员在汇总会期间保持在统计平台上在线,以便及时沟通修改数据。

(三)请各地严格遵守人员限额,不得超员。

 

                           二○○九年三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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