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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0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11〕47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福建 发布日期 2011-08-15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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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8-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O一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S30C-111072416480.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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