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4]62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浙江 发布日期 2004-02-1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4-02-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6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