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0 | 发文文号 | 闽财企〔2013〕64号 |
法规类型 | 101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福建 | 发布日期 | 2013-11-17 |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经贸委(商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发局):
现将《财政部商务部关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1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 |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t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