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老长贸合同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二OO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