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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梅地税发[2006]123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6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6-06-01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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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6-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粤财法[2006]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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