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税收通用缴款书》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知识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13-12-25 |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请持有旧版《税收通用缴款书》的纳税人务必在2014年1月10日前到各商业银行缴交税款,逾期商业银行将作退票处理,特此告知。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