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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等4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税[2006]164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6-12-07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等4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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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12-0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等4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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