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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办发〔2013〕98号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3-06-08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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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6-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主题公园发展,切实解决主题公园建设中存在的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文化内涵不足、运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公园建设项目要严格履行核准程序。必须符合土地利用、环评、节能、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文物保护等相关要求。项目实施时要严格依照批准的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

二、明确主题公园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各责任主体对所属主题公园的规划布局、项目管理、实施效果等负总责。

三、省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配置资源,切实加强监管。省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建立全省主题公园项目信息库,加快编制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主题公园健康有序发展。省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主题公园建设过程的监管,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规违法建设行为。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主题公园贷款、发债、上市等金融业务的监管。省文化、旅游、质监、消防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主题公园经营活动的监管。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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