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乐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赣地税函[2006]149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江西 | 发布日期 | 2006-09-30 |
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江西乐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景地税字[2006]11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江西乐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1921634.86元。免征税款应用于企业发展生产。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